據新華社電因貪腐入獄服刑6年有餘的臺灣當局前領導人陳水扁,5日上午被臺灣當局法務部門“矯正署”以“在監不能為適當醫治”為由,核准保外醫治一個月。在辦理交保手續後,陳水扁當天下午離開臺中監獄,前往高雄住處居家療養。
  民進黨籍的陳水扁於2000年5月至2008年5月擔任臺灣當局領導人,任內爆發多起貪腐弊案,備受爭議。2008年5月卸任,11月即因涉嫌公務機要費貪污、洗錢等重罪被收押,身陷囹圄,後因龍潭購地弊案、陳敏薰賣官案受賄、元大金併購復華金受賄等案,被合併判刑20年。
  陳水扁近年來在臺中監獄服刑,因身體惡化多次申請保外就醫。臺灣當局有關部門於2014年12月重新組建醫療鑒定小組,對其身體狀況進行評估。該小組於當月30日提出鑒定報告,認定陳水扁進行性神經功能退化、睡眠呼吸暫止、漏尿等癥狀加重,控制不好有隨時致死危險,且不能排除自殺風險,在監獄內接受治療無法達到療效,建議讓其保外就醫、居家療養。  (原標題:陳水扁獲保外就醫一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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